当发现家中饮用水发生问题怎么办?

2020-04-17

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有一定数量的饮用水用户、饮用者个人,发现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异常,饮用后身体出现不适反应和症状表现的事件,包括饮用水生物性污染事件(介水传染病和藻类污染)、饮用水化学性污染事件和饮用水物理性(热、放射性)污染事件。

饮用水污染主要源于在取水、制水、输配水、贮水等过程中,由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生活废弃物(垃圾)或工业固体废弃物(废渣)的乱排放、忽视水源卫生防护、水净化和消毒不彻底、输配水和贮水环节的卫生管理差等各种原因,造成污染物进入水中,使水质理化特性和生物种群的特性、组成发生改变,造成水质恶化,危害人体健康。

居民发现饮用水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我国行政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和六十六条也作了相应规定,并规定了卫生行政部门与此相关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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